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根据省农药总站《关于印发〈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(暂行)〉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局经过材料审核合格后,于2025年10月29日对姜堰区常美农资经营部进行实地核查,核查结论为合格,拟予发证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,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(联系电话:88801560)。
名称 | 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 | 地址 | 经营范围 |
姜堰区常美农资经营部 | 顾常美 | 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镇南新村25幢102 | 农药(限制使用农药除外) |
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
2025年10月29日